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1-10
			                        
                  
	
		
			| 各学院(系、所):为了做好2017年度科研业绩津贴核算工作,现就2017年科研成果基础数据录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在科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科研成果包括:科技论文、科技著作、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省部标准、审定植物新品种、授权植物新品种以及获奖科技成果。
 二、附件上传
 科教人员将科技成果信息录入系统后,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电子照片上传至附件,以便学院科研秘书和学校审核。
 三、原件存档
 除论文及检索证明原件不用存档外,科技著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省部标准、植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和获奖成果的完成单位证书均要作为科技档案进行保存。以上原件请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各学院统一交至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四、几点要求
 1. 请各学院(系、所)尽快通知科教人员按照系统要求完成科研成果的录入及学院审核工作,科研成果的录入及审核的准确与否,将涉及到各学院科研业绩津贴的核拨额度。
 2.为尽早完成科研业绩津贴的核拨及发放工作,请科教人员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本人本年度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全部录入,并将相关证书原件上交学院。
 3.学校科研业绩津贴年底一次性核算,不再办理相关补录、补发手续。
 4.各学院(系、所)科研秘书在系统审核的同时,做好各类科研成果Excel版的统计工作。
     成果与知识产权处联系人:王晓君 张华海 李文华  联系电话:87082851
 科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李乐
 联系电话:186295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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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 
		
			|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