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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2-15

  各系、中心:

  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 [2012]6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11月5日国资处“关于开展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学院决定近期对全院房屋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及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进行年终清查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基准时间和范围

  (一)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7年11月30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二)清查的范围是全院各单位、老师使用和管理的所有房屋构筑物、交通工具、仪器设备、家俱用具、图书、低值设备等各类资产。

  二、工作安排

  1、自查盘点时间(2017年12月19日—12月26日)

  2.固定资产管理人(领用人)在资产帐单上签字认可,以落实管理责任和备案查证。签字确认地点党政综合办C310室。

  3.固定资产条形码是资产信息、资产标识及资产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载体,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将作为年度资产管理考评的一项指标,请各位老师结合年度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

  4、学校抽查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学校国资处在核对各单位自查盘点工作基础上,于2018年1月6日前对部分学院年终自查工作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固定资产年终清查盘点是学校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老师要高度重视,确保年终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87081140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12月15日